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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,边区商业资本的剥削很厉害,为想办法使群众不受这种剥削,想办法着手办合作社。1939年10月,边区召开成立供销合作总社会议,李会友任理事会主任。高岗到会讲话指出,要把商业一定办好,解决好军民生产、生活日用品供应,为发展工、农业服务。由于公营和集体性质的商业合作事业在边区尚属首创,开始办合作社没经验,经营方向不对,群众意见很大。会议通过了合作社章程和决议,指导合作事业的发展。会上介绍了南区合作社的经验,纠正了少数合作社的商业投机思想,使合作社真正为人民谋利益。

    1944年6月27日至7月7日,边区召开合作社主任会议。6月29日,在西北局招待合作社主任会上,高岗作了题为《合作社要为群众办事》的长篇讲话。他说,去年以来合作社进步很大,“打烂了旧的合作社,创造了新的合作社。”他说,过去有些合作社专以赚钱为目的,不以为群众服务为目的,群众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,从来不想办法去解决,所以在群众中留下一个印象“你不给我办事”。1943年根据群众的意见,对一些没有办好的合作社进行改造,撤换了一些合作社领导,出现了新的合作社。有的同志有情绪,说:“我辛辛苦苦的搞了十多年,为什么叫我走呢?”高岗批评说:“是的,你辛辛苦苦的搞了十多年,可是你也辛辛苦苦的把老百姓妨碍了多年。”他强调指出,要贯彻执行毛主席“组织起来”的伟大号召,树立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,把合作社办好,为群众办实事。合作社只要给群众办实事,群众就会拥护合作社,合作社也才有力量。

    为了推动合作商业发展,进一步肯定南区合作社的方向,树立了南区合作社、蟠龙合作社为模范,还奖励了94名英雄,会议要求全边区合作社向他们学习。

    7月9日,西北局由高岗主持作出《关于贯彻合作社联席会议的决定》中指出:“合作社是私有财产基础上各阶层人民大众联合经营的经济、文化、卫生、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,是经济和文化建设的杠杆。”至年底,综合性的合作社达435个(包括农、工、商、信用、运输等),社员发展到24万多人。

    在发展工商业生产中,高岗极力支持经济管理部门放手工作,交给“业务自主权、人事选调权、劳动奖惩权”等三权,他还亲自签发文电。同时又抓了厉行节约,反对大手大脚。1944年1月西北局高干会上专题研究了经济管理整顿。会后调整了经济干部,加强了领导,严格了管理,反对铺张浪费,防止钱物多了而大手大脚,胡花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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